三网融合路漫漫其远兮
“三网融合”即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三大网络在物理与业务上的整合,通过一条线路的接入即可享受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三网融合”不仅实现了网络接入简单化,网络服务一体化,让用户享受到一站式服务,极大提升了用户体验;同时,避免了不同网络的重复建设,统一了网络传输协议,让网络的维护变得更加简单。对于这种利国利民的网络发展趋势,在国外并没有当做一个政策来三令五申,而是交给了各家通信公司以及各级设备生产商进行自由的竞争来推进“三网融合”的快速发展。但是在中国,“三网融合”的步伐却进进退退蹒跚了十几个年头。
自1998年3月体改委开始研究“三网融合”课题之后不久;1999年9月,国办发[1999]82号文件的出台,“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两年之后,2001年3月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三网融合”:“促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 经过反复的政策之后,直到2006年3月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再度提出积极推进“三网融合”时,“融合”的进程才开始在工信部与广电总局的反复绞力中缓步前行。
直至近年,在经历了2009年金融风暴之后,为了缓解萧条的经济状况,国家正式加大了“三网融合”执行力度,将其视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然而广电总局与电信依然因为各自己的利益而争执不下,严重桎梏着“三网融合”执行进度。直至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会议上明确了三网融合的时间表。 即便如此,在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呼之欲出之时,广电总局与工信部又进行了最后一轮的绞力,最终广电牢牢抓实了“IPTV内容播控权”,而“电话号码分配权”依然在保留在电信运营商手中,可以说双方均在核心问题上把控原有权力,这样的结果是否还有“融合”的意义呢?看来,中国的“三网融合”依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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